燃燒性試驗是采用規定尺寸的本生燈(bunsenburner)和特定燃氣源(甲烷或天然氣),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時間和試品下鋪墊的引燃物是否引燃來評定其燃燒性。
水平燃燒測試儀通過測試燃燒一定距離所需要的時間獲得材料燃燒時火焰蔓延的趨勢及火焰蔓延速度,對產品可燃性進行分級,并以此評價材料的阻燃性能。用于檢測紡織品特別是汽車內裝飾織物的相對燃燒速率及阻燃性。可選擇配備通風櫥和滅火裝置,實現完整燃燒試驗。
水平垂直燃燒測定儀規定了在實驗室內對水平和垂直方向放置的式樣用小火焰火源點燃后,測定式樣的燃燒速度,有焰燃燒和無焰燃燒時間。
水平燃燒測試儀適用范圍:
座墊、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帶、頭枕、扶手、活動式折疊車頂、所有裝飾性襯板、儀表板、雜物箱、室內貨物架板、或后窗臺板、窗簾、地板覆蓋物等。
水平燃燒測試儀具體的注意事項有以下六個方面:
1、該試驗設備應安置在通風良好的環境下,以免試驗期間所產生的有毒煙氣影響到操作人員的身體健康。
2、試驗期間,此設備應接地,以免產生靜電反應。
3、接氣源時,應注意氣管有無漏氣。
4、試驗結束后,應及時清除燃燒殘留物,保持設備清潔。
5、定期在此設備表面噴涂防銹油,以防久置銹蝕。
6、定期在此設備的傳動部件上注入潤滑油,以確保每次試驗能順利進行。